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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人厭的理由是,他覺得用金錢換來的東西沒有用這種方式換來值得人珍惜,就像抽獎得到的和自己買的感覺完全不一樣,所以才會去參加比賽,為自己想要的東西付出努力。
“那你是真的沒有去追過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嘍?”
他不滿我這樣的說法,皺褶眉毛:“我不是追過你嘛?”
追我?開玩笑,這家夥也太隨便說了吧,“討人厭,是我自己送上門的好不好,你什麽時候追過我啊?”
他的眼睛將我從頭看到腳,伸出手按著我額頭防止被我拳頭打到,“就你這樣還叫自己送上門,三天兩頭就要鬧什麽我們不要這樣了,我們做回普通朋友吧,不能獨處,耍我嗎?”
“你?”
拚了命的伸手都夠不到他,都怪胳膊沒他長,“那你那樣也不算追啊,自己有女朋友還總來拿我取樂,再說連告白都沒有,還壓榨我勞動的剩餘價值,根本就是吸血鬼嘛。”
所以他怨我的無理取鬧,我怨他的拿別人心情取樂,現在想想到底是因為什麽才要在一起,又是因為什麽才不想跟彼此分開的,明明他也沒有認認真真追過,我也沒有真的主動送上門,卻在這一時刻都有想要一直這樣的心境。
“對了,”他突然想起什麽似的鬆開手,完全不介意我會不會再揍他,坐到路邊長椅上貼過來悄聲:“好像,還需要一點什麽。”
“不是吧!”按住即將起身的架勢,拽回來,“你有勇氣去買嗎?”
“總要有個過程去體驗一下,反正以後就不會覺得尷尬了。”
“喂!”
死命把他扯回來,“我不想陪你去誒。”
“那你就在這裏坐著等我。”
“喂!”重新把他揪回來,“再商量一下好不好?”
“商量?”
討人厭疑惑的走回來,凝望著我的臉想了想:“難道你還有什麽口味限製嗎?什麽草莓、香蕉、薄荷、檸檬什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