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逃跑,徹底的讓林南火了。離開的你以為我跟著爸和阿姨離開了,其實我沒有離開,並且被林南知道了。他急了,想用我把你逼回來,我沒有辦法,隻好一舉把自己掌握的證據向他攤牌。他涉及到了好幾宗商業案件,卻被林伯父全部給攬了下來,說是他做的。林伯父被拘捕,不到一年就鬱鬱寡歡而去。聽說,他一直都喜歡你的母親,卻親手害死了她。”
李辰北的話猶如褶皺畫,一點一點地在我麵前抹平。我還在數我家下的萬家燈火,已經多少盞了,我也不知道,我知道我要數它,一定要將它數完。
“就在林伯父進去的那天,林南被證實了得了癌症。林南要自己去贖罪,卻被林伯父喝住,說他做了孽,他應該去贖罪。林伯父的離開,讓林家徹底崩潰。林南一蹶不振,林楓整天不見人,林燕也是無能為力。李辰溪以為終於為自己的父母報仇了,心裏輕鬆了很多,可是看到林家七零八落,又有些於心不忍,尤其是林燕。也就是那段特殊的時間裏,他們培養出了真正地感情。”
數了好久,腳下的燈光,依然沒有被數完。
“那時鬧鍾的失蹤,是因為被林南給幽禁了,林家破敗後林南也放了她。就因為鬧鍾知道了林南的所有事情林南怕她告訴你,就把給幽禁了。鬧鍾很生氣,覺得林南不是個值得愛的人。可是後來知道林家結局後,知道林南的許多過去後,又覺得他隻是一時糊塗而已。那時,林南處在人生的低穀,我就鼓勵鬧鍾不要放棄。鬧鍾聽了,就一直陪在林南的身邊,時間久了,林南被感動,接受了鬧鍾,倆個人也在一起了。我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就把他們的事給處理,你不要怪我。我讓你嫁給林南隻是想借那個盛大的宴會向公眾洗清你的身份,你也不要怪我。我讓林家破敗了,那是我私自為你做的決定,你也不要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