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很平凡很普通的人,為了一日三餐四處奔波,前不久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在一家很有錢的人家裏做保衛。
有一天,我很無聊的在後院巡邏,這裏空蕩得一隻野貓也不會光顧。我拿出阿靜的照片,就這樣呆呆的欣賞起來。
阿靜和我是大學同學,畢業後她在一家公司做文職人員。分隔兩地的人竟然在三年後再次相遇,然後我和阿靜就戀愛了。
失神的歎了一口氣,手裏的照片飄然落地,我趕緊撲倒在地上,把那張照片撿起來。
一雙亮晶晶的皮鞋在我眼前出現。我爬起來,站在我麵前的是我的金主。
鮑管家跟我說過這位金主,我們不需要知道他的名字,叫他少爺就可以了。他是一家企業的掌控者。
他喜歡安靜,沒事的時候任何人都不要呆在屋裏,少爺不喜歡陌生人出現在房屋裏,不要異動房裏的任何東西,又跟我們說了好多關於少爺的禁忌,鮑管家守著少爺長大對他的習性了如指掌。
我聽著,好像是和一個人有關的所有習性。這個人,很有可能是一個女的。
就像阿靜,那個倔強又傻傻的女孩。
她知道我不喜歡陌生人進入家裏,要是家裏有什麽東西壞掉了,她會動手自己修,她不喜歡別人動她東西,自己會動手去打理。
我恭敬的站在一邊,“少爺。”
他淡淡的嗯了一聲,坐在大樹下,前幾天他新做的秋千上。
“你以後做我的助手吧。”
“少爺?”
“我見過你履曆表,以前你在不少的大公司上過班。工作做的不錯。”
恩,是吧。就因為太出色了,才會遭到同事的排擠,然後混不下去,換了一份又一份工作,換到現在成為保衛。
是助手!可是,助手是做什麽的?我隻知道助手的工資肯定比保衛多。
太好了,我可以給阿靜賣那條裙子了!冬天快要到了,還是買厚實的大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