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掃毒先鋒

第二十一章 懷疑

興紅被指控製毒販毒洗黑錢等多項罪證,但是經過激烈的法庭辯論證據交換質證之後,法官認為證據不夠充分不能判興紅罪名成立。於是檢控請出了兩個證人--被捕的兩名毒販,希望可以扭轉局勢。

“證人,請你說說當天交易的時候是誰指派你們去的?”

“是金總。”XX證人說。

“公司人事情況和管理都有由負責?”

“公司基本上所有的事情都是由金總負責的,雖然程總和林副總會來公司,也是明麵上的大老板,但我們做員工的一年也見不到這兩個老總幾次,所以實際上金總才是公司的老板。”

又問了幾個問題,律師向法官說:“法官大人,我的問題問完了。”

“檢控你可以向證人提問。”

檢控的人走向證人:“證人,你剛才說金總才是公司的大老板,這一點你是怎麽確定的?”

“因為······因為公司大大小小的事情隻要金總點頭就能做了,所以大家都當金總才是大老板。”

“這隻不過是證人的主觀判斷,其實金銘私下有沒有請示過公司的總裁和副總裁程家碧和林偉這些員工是不清楚的,所以我們不可以認為程家碧和林偉真的隻是掛名在公司。”

“反對,不同意檢控提出這種假設性的推論,法官大人,檢控的這番言論可能會誤導陪審團。”

“反對有效,陪審團的諸位,你們可以忽略檢控剛才的話。”法官支持律師的說法,“檢控請你注意不要試圖誤導陪審團。”

“是,法官大人。”檢控料想到會被這樣說,歉意地鞠了一躬,繼續說,“證人,請問程家碧和林偉出現在公司的時間有沒有規律可循呢?”

“程總每周一會來公司,林總一般隻有年初和年末會來,平時偶爾去一下。”

“那麽請問你們公司的決策規劃是不是在年初和年末的會議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