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羅潔突然開始跟滕納,整天巴結示好的時候,他就感覺不對勁了。
特種部隊退役的他,一直保持著警惕性。
其實他是一個非常正經的人。
隻是他做的工作,跟相瀚差不多,平常經常在家,出去一次就會拿回很多錢來,再加上壯實的肌肉,讓羅潔誤會了。
羅潔的叔叔,是真的很想讓他這個不爭氣的侄兒,跟著滕納好好學習一下的。
他的本意是,羅潔從小就很喜歡看那些個警匪啊,或者是特工的片子。
滕納當然不方便,跟羅潔說,他的工作內容是什麽。
他需要絕對的隱私,和絕對的信任,才能夠說出口。
而羅潔的自以為是,讓他以為,滕納的工作,就是打家劫舍。
好麽,既然叔叔給他找了個靠山,他還挺開心的。
沒想到跟了一個星期之後,就覺得,這個老大,也太不靠譜了吧?
錢沒給他多少,還總是讓他鍛煉身體,教育他做人的道理。
羅潔眼見著,他把幾萬塊的現金,給了山下的餘大媽。
那不是有病麽!
那個餘大媽,除了腿腳不利索之外,難道會餓死在家裏?
羅潔是越看這個滕納,越覺得不爽。
這個男人,難道覺得自己是聖人不成?
住在山上的簡易房子裏,每天過著清新寡淡的生活。
直接蓋座寺廟,多好啊!
跟那個女人相識,是在酒吧裏。
挺俗套的劇情,反正就是那女人很豪氣的,請客喝酒。
他不知道她的背、景,也不需要知道。
反正就是她有錢,就行了。
女人問他是做什麽的,他就吹牛說,自己有個很厲害的大哥親戚,他平常遊手好閑的,就不愁吃喝。
沒想到,幾個星期之後,女人會找上他。
那天他喝得有點兒多了。
根本不記得自己是怎麽吹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