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照在眼上,很是刺眼。
楚江伸出手,遮擋住了陽光。
“唔,我這是在哪兒?”
他張開眼,四下張望。這裏應該是一條即將麵臨著拆遷的小巷,因為他看到,就在不遠的一麵牆上,有著一個大大的拆字。或許是因為剛剛下過雨的關係,地麵顯得有些泥濘不堪,一大堆潮濕的煤球擺在轉角的地方,半截晾衣杆從低矮的圍牆後探出小半截身子。
這場麵,有一點熟悉。
楚江有些怔楞的看著四周,他不是正應該身處在潮濕陰暗的地下室裏嗎,怎麽會來到這個小巷子裏的?他聞著雨後清新的空氣,沒有喪屍的那股酸澀的腐爛味道,也沒有因為好幾個月沒洗澡而散發出來的黴臭味。
這裏的場景,似乎有些熟悉啊!
這時候,他突然注意到自己的手臂上,正戴著一隻腕表,電子表的時間正好標注在2012.12.21-17點30分。
“難道,我回到了十年前?”
在末日來臨之前,楚江也曾經是一個網文愛好者,他甚至還有好幾部太監了的網絡小說,勉勉強強也算是個寫手,所以他對於重生穿越之類的事情,並不驚慌。況且長期一個人生存在遍布喪屍,變異獸的城市中,早已經將楚江的心變得比石頭還要堅硬。
他看著四周,越看越覺得熟悉。他又抬手看了看手上的腕表,某個遙遠的記憶終於從腦海的深處鑽了出來。
十年前,也就是在這個時間段,他遇到了一件令他頗感自責的事情。在這個小巷弄的最裏邊,幾個罵罵咧咧的小混混抓住一個漂亮的姑娘,將她的褲子都已經撕扯了下來,幾個人像禽獸一樣,正解著褲子,嘻嘻哈哈。而他當時走過去,正好看到了這一幕,但那時候的他懦弱且膽小,最後他在那群小混混的威脅下膽怯的離開了,在離開了好遠的一段距離後,他才有了勇氣,拿起電話打了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