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楚清歌驀然從柔軟的米色大**驚醒。
“原來是夢!”他吐了口氣,以手背抹去額上冒出的汗珠。
打了個哈欠。捶捶仍發酸的肩膀,意外的瞥見床頭的鬧鍾指向七點四十五分,登時清醒大半。
“糟糕,要遲到了,現在或許還能趕上八點上班,但……算了!”
忘掉一個負心的人需要多久?一個月?兩個月?也許更快的話,在三天之內就可以將他(她)剔除在回憶之外,永遠不再觸及。
但忘掉自己太完美要多久?一天?兩天?事實證明,十年了,還是忘不掉。
每每一憶起,那仍是胸中一抹永遠無法愈合的傷口……“喂,歐吉桑,別擋路!”
一身破洞T恤,蓬亂的發型,看來有點像混混裝扮的年輕男子這麽碎倒,不客氣的將失神的楚清歌推向一邊,還對他露出鄙夷的眼神。
“歐吉桑?”他怔了怔,隨即失笑。
是啊!一年四季多數日子都是在房間裏度過,原本白皙的肌膚也因為沒刻意的保養和照顧而黯然失色,身上永遠都是寬大的T恤及寬鬆的長褲,頭發淩亂的隻是用手隨便的撥弄幾下變完結了事,腳下穿的也是很俗氣的涼鞋。
其實他才28歲,正直豆蔻年華,卻有著82歲的蒼老。
算了,這也未嚐不是好的,這樣就不會有人注意他!
“反正都遲到了,索性就先去吃個早餐吧!要不餓著肚子工作也沒效率。“
經過早餐店時,他走近店內點了豆漿、三明治,又因為店內客滿,不得已隻好坐在機車坐墊上吃。
裏過的行人對他那不莊重又歸於摔性的吃法感到嫌惡,實質還用不屑的眼神看著他。
”嗚……肚子好餓……“小小聲地,似小貓咪般的叫聲響起。
楚清歌低頭一看,才發現是一名七、八歲的小女孩蹲在他的腳邊”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