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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好孩子不去酒吧

亮劍提議晚上去酒吧玩,林峰很心動。因為他從小到大從沒有去過傳說中的酒吧,隻在電視上看見過,對那裏也是相當向往,和他差不多的還有老大和地主,他們也沒有去過酒吧,方林以為人師表的理由拒絕同往,林峰估計這家夥是怕到了酒吧後再被宰一刀,酒吧的就那是眾所周知的價格變態,陳晨也沒有去,明天還有課,再說對酒吧陳晨沒有特別的感覺。林峰看著袁小依,要是袁小依不去,那一群男的去酒吧難道是去獵豔麽?林峰沒那個興趣。

袁小依倒沒有什麽特別的期待,不過看著林峰被拋棄小狗般的目光,心一軟也就答應了同往。

暴風五人組殺到了步行街,經過比較,最終選擇了一家名叫逆時光的酒吧。而亮劍之所以選擇這家酒吧,原因則在於他確定自己看到了兩個漂亮mm走了進去。

一進酒吧的人,幾個人就被巨大的音浪衝擊的有些站不穩,進到酒吧裏麵,燈光昏暗,各色燈忽明忽暗,舞池中群魔亂舞,耳邊充斥著巨大的歌聲。

找了個位置坐下後,林峰對著袁小依說:“原來酒吧是這個樣子滴,實在是太混亂了”

袁小依聽不見林峰在說什麽,隻能看到他的嘴在一張一合,袁小依又不想扯著嗓子大叫,就假裝看不到林峰在和自己說話。

酒吧自古以來,就是酒後鬧事和英雄救美的好地方。酒能亂性,這裏就像是墮落者的天堂,每個人似乎都赤果果的表露著自己的本性,肆無忌憚的瘋狂扭動。

林峰是第一次來,也在心裏發誓,這是自己最後一次來去酒吧,這地方,不適合自己。

除了亮劍有些經驗外,其他四個人都像乖寶寶似的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喝酒,也沒有進舞池跳舞。因為他們看不懂舞池中的人們跳的是什麽,林峰他們在學校裏學習過華爾茲、恰恰和倫巴,但是很明顯不適合現在的狀況,所以幾個人達成了共識,喝完酒就開路,離開這個可以將人的欲望放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