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有些好奇,不過很明顯的聽得出來說話還在賭氣。
“爺爺,這是什麽東西啊?是字還是畫?”
“這是當年友人相贈,算不得古玩,但我一直珍藏至今。”
說完老頭慢慢的吧卷軸鋪開,四個大字映入眼簾,“浩氣長存”。
不過這都不是重點,當我看到這幅字的落款時,眼睛一瞪,王文仲三個小字清清楚楚,我又看了看整個篇幅,明顯是出自我老漢的手筆。
“這字已經有二十年了,有棱有角,恢弘大氣,不敢相信當初他寫這字的時候隻有二十出頭。”
“爺爺,這字寫得真漂亮,確實氣勢恢宏。”
說著女孩就伸手上去摸,誰知被老頭打了一下手,
“傻娃娃,你也練過書法,觀字不可觸的道理不懂?”
我看了一眼賭氣的女孩,真看不出來這刁蠻貨也練過書法。
這居然是我老漢二十年前的手筆,我老漢“十年磨一劍”練書法的事情是被三叔從小說到大。三叔說著老頭以前和爺爺有過交情,所以才定的娃娃親,我沒想到連我老漢的一副完整手筆居然都在他手裏。難道他已經知道了我就是……
我盡力使得自己不露出異狀,我不斷的對自己說,小爺隻是來完成任務的,其他的事情關我求事。
知道了又能怎麽樣?反正我打死不承認。
下定決心之後我就開始胡扯,
“祝老爺子,我又不懂什麽書法,你給我看也白搭,不過這紙卷卷邊上的花紋倒是很好看的樣子,估計光這裝飾賣的價錢就不低?”說完我還伸手朝著紙張摸了摸,目的是這老頭最好也阻止我一下,我好借故離開這房間。
這隻這老頭動都沒動,隻是笑嗬嗬在在一旁看著,我甚至搓了搓我老漢這幅字的紙邊邊,這老頭依舊無動於衷。倒是那女孩頓時就不幹了,
“爺爺,他摸你都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