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俊哥無視所有人,大搖大擺的走了出來。
“真丟人!”俊哥一口痰唾在地上。
我看了看俊哥,說道:“現在不裝成睡大街的流浪漢,就要被拉去蹲大牢了!”
俊哥又低頭看了看自己唯一穿著的內褲,隻能歎了口氣就此作罷。
“俊哥,我們現在趕緊去你那吧。”我建議道。
“廢話,趕緊回去找身衣服,現在這樣子丟死人了。”
可問題來了,我和俊哥都把衣服給扔了!當時由於渾身是血,加上時間緊急,我們兩個誰也沒想到錢包的事情,當然我是本身就沒錢,而俊哥是壓根就沒在意過那東西。
聽到俊哥的回答,我看了一眼俊哥,俊哥白了一眼我,顯而易見,我們兩個人同時意識到了問題所在——沒錢!
據俊哥所言,他住的地方離這棟商業大廈起碼有三十裏地,如果我們兩個走過去,怎麽不得近乎兩個小時,俊哥平時嬌生慣養,現在要他走這麽長的路,簡直比要了他的命還嚴重。
“我們現在這樣,估計打不到車了。”我看出了俊哥的心思,向他說道。
“誰說打不到車?”俊哥語氣很強硬,不過在瞥了我一眼之後,又接著說道,“好吧,我承認打不到車了。”
聽過人有高低貴賤之分,可還從沒聽過睡大街的之間還有歧視的,大家都落魄成現在這樣了,憑什麽你就能打到車,看了我之後就打不到車了。
“俊哥,不然我們試試,看誰能打到車。”我不服氣的說道。
不過我承認,在落難之後,俊哥的脾氣好了很多,要放在以前,麵對我這樣的質問,估計俊哥現在就要打人了。
“好啊,比比看。”俊哥扭了扭沾滿灰塵的臉龐,居然還露出了自信十足的微笑。
兩個隻穿內褲的人,髒的讓人無法直視,而且赤著腳板,還在東京大街上對著來往的汽車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