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又要從20年前說起,那時的達叔才剛20出頭,是一個剛從農村走出來打工的青年,達叔他們村子的人都很團結,出來打工都是紮堆一起,就算是不願意紮堆的人,村子裏一起出來的人,也會盡量幫那人介紹工作。
當時的達叔覺得自己年輕,不想跟一幫中年人一起在工地上幹活,也沒接受他們介紹的其它工作,而是想自己出去找事,雖說20多年前不像現在這般在乎文憑,但那時更多都是城市職工直接進國企啊,沒有城市戶口的達叔找事情沒他想的那般順利。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最終達叔找到了一份待遇還不錯的工作,隻是這份工作是不管在當時還是放在現在來說都屬於犯法的。
達叔跟著一幫人去挖一些剛下葬不久人的墳墓,說通俗點就是拋死人墳墓,像瞎子這種事,特別是農村那塊,當年雖然國家講究火化,可農村那邊不管這些啊,覺得人死後必須是土葬,這叫做死後至少還有個全屍,如果火化了那就是連全屍都沒了。
而往往隨著這些下葬的屍體會有一些值錢的東西陪葬,這個是有講究的,而達叔他們專門靠挖這些陪葬出來賺錢,當然了,達叔說這個和那些職業的盜墓賊還是有區別的,別人那是專業的,都是挖一些大的墓,或者是富貴人家的,而達叔他們屬於野路子那種,隻是挖一些普通人家的,屬於小打小鬧而已。
本來這事在當年來說也挺賺錢,因為他們把挖出來的東西都是賣給了外國人,一是外國人當時對中國人這些東西比較感興趣,而且他們的錢好騙啊,並不是說外國人傻,而是當年中國的物價實在是太低了,就好比你現在中國人去朝鮮買東西,明知道可能被坑,可因為朝鮮物價低,多被坑那幾毛錢,你會在乎嗎?第二個原因是東西賣給了外國人,不容易被國內的當時的公安捉住,另外從墳墓裏如果碰到屍體全部變成白骨的,還可以把骨頭拿出來賣出去,據說有人收這些東西做成藥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