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詞,叫“舊情人”。其實是從老情人演變過來的。但是,還是總覺得二者還是存在著差距的,至少老情人或許是進行時,而舊情人已是過去時了吧。也許是給自己一個托辭,一個心裏安慰而已。
舊情人像什麽?也許是像鴉片吧。本該遠離的,沾上一點,也許能治療一些疾病,一旦多了,就會上癮,成了毒品。舊情人對於舊情人,是藥,也許,可以說是一劑良藥,因為越舊,了解得就越深,就越能找到病的根源,藥到病除,留下一句“還是你了解我”的話,卻也如毒品一般上了癮;就情人對於新情人,使傷,是一個無法愈合的傷口,因為總會有人將新舊情人相比,越新,就越顯出生疏,再加上無意中的一句“他/她就不會……”的話,無疑是用一把撒了鹽的刀刺傷了別人的心,而且正中要害。
不是說舊情人不好,也不是新情人不行。隻是夾在新舊情人之間的當事人,是喜新厭舊還是念念不忘?亦或許是哪個都不想放手?是肮髒還是齷齪?
很多人都問這樣一個問題:分手了還能不能做朋友?眾說紛紜。當經曆過了一些事情後,才明白,有時這舊情人變成的朋友其實是發黴了的飯,是變質的,失去了原本單純的意義。也許分手了,你們會成為朋友,也許是很不錯的朋友,也許上街你們依舊可以牽手,但關係隻是朋友,那樣,為何還要分手?對於彼此的情人,又有著怎樣大的傷害?也許會說我們沒有情人,我們都是單身,我們隻是做有曖昧關係的“兄妹”,我們隻要這種感覺。但事實也許並不是這樣吧。
有的舊情人分手是可以再和好的,而有的就不行。有的時候,既然分手了,幹嗎還要在若幹年後再次尋找?難道隻是為了在大街上見上一麵,然後深情地問上一句,你還好嗎?過於唯美那麽就過於虛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