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思,存在於蕭倩給我的資料上的人物,對於這個人,我還是想要當麵接觸下的,今天晚上正是一個絕佳的好機會,我當然不能錯過。
在車上,紈絝們都換好了衣服,下車之後,亂七八糟的站成一團,你一句臥槽,我一句腦殘,髒話連篇之下,明明是西裝革履,但卻硬生生的被他們拉低了幾個檔次,宴會外麵的幾個保安都拿不屑的眼神看著他們。
我是最後下來的,西裝這個東西,第一次穿都會覺得有些不舒服,因為這玩意的規矩有點多,光是衣扣,就有怎麽扣的講究。我也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折騰的時間最長,等我出來的時候,這群紈絝們眼神都是一亮。
“哎喲喂東哥,這衣服適合你!”
我平時的穿衣風格,一直是以校服為主,其他時候把,都是喜歡白色的短袖,深色的外套,價格都不貴,一身行頭加起來也不超過二百塊,那是因為以前窮慣了,便宜衣服穿得多,覺得跟名牌其實也沒什麽差距。但就在今天,我的這個想法有些變化,一個男人,也許還真的要一套拿得出手的衣服。
嶄新的皮鞋,在晚宴門口的霓虹燈下,顯得格外閃亮。然後就是衣服了,其實初中的時候,我個子並不高,才一米六,過了一年多,個頭開始躥升,平時我也沒有注意,:估計在一米七三左右。以前餘仁傑開玩笑,就說我長到一米八才會封頂,我笑笑沒注意,身高,長相,對於男人來說其實並不重要。但是呢,西裝這個東西,還真跟這兩方麵有關係,紈絝們穿西裝,感覺像是癩皮狗披大褂,我就正常多了。
短寸頭,偏瘦的身材,偏偏因為這段時間持續的鍛煉,而有了些肌肉,正好將西裝撐起來,原本那看著比較平凡的長相,也露出點小帥的意思。這些還都是次要的,主要是我穿著西裝,能穿出一種很精神的氣質,所以紈絝們才會讚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