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一想,到讓我想起,之前看過的一個報道。
說,神華集團的董事長:沈萬峰,生有兩子,大兒子,沈雲飛,二兒子,沈雲天。
沈萬峰唯獨喜歡二兒子,沈雲天,但,沈雲天,卻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傷亡,死時,年僅三十。
傳聞,沈雲天留下,一女,名諱不詳,遠在他方。
如果,沒錯的話,沈夢雲,便是沈雲天的女兒。
不過,沈夢雲咋是美國國籍呀,我記得,沈家人,好像都是華夏國國籍呀。
於是,我便問道。
“你,你咋是,美國國籍呀?你爹,你阿公他們,好像都是華夏國國籍吧!”。
她,想都不想的說道。
她說,她當時是在美國出生的,按照美國法律,她是可以加入美國國籍,於是,她爸媽便讓她加入了美國國籍。
在加上後來,她老爸意外死亡。她便和她老媽,去了美國,也就沒有改國籍了。
這次,之所以回國,一是,她阿公:沈萬峰,病危,回來見見他。二是,她想按照其阿公的意願,改改國籍。
從她回國的目的上來看,對任何人都沒有危害呀,但,怎麽會被殺害呢?
按理來說,一個人,要殺另一個人,兩人之間一定有著利益上的牽連。當一個人,覺得另一個人,對他不利的時候,才會想要殺掉另一個人。
如果,按照沈夢雲說的。是她大伯殺了他的話,那麽也就是說,她大伯覺得沈夢雲,即將或已經傷害到他的利益了,才會動手殺害沈夢雲。
這是他的殺人目的與動機。
“照你這麽說,是你大伯派人殺的你,你覺得你大伯為什麽要殺你?”
她並沒有,直麵回答我的問題,而是這般回答道。
“應該是為了阿公的遺產!”
從她的語氣中,我覺得她十分的肯定。
“遺產?怎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