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帶進派出所之後,辦案民警立刻沉著臉道:“老實交代,你剛才在幹什麽?”
我無所謂的說道:“我幫自己妹子找她以前的同學。那個四眼兒說什麽都不告訴我,我隻好嚇唬嚇唬他!”
“胡說八道!”辦案民警一拍桌子:“被害人說你持刀搶劫……”
“你可別瞎說!”我不等他說完就打斷道:“持刀搶劫,首先我得有刀才行,我有刀麽?”
“這是什麽……”民警話說到一半就頓住了,我拿的那把刀就是把高級仿真道具,剛才民警沒看出來,現在用手使勁兒一握,還能不知道真假麽?
民警稍稍停了一下:“就算是假刀,他腿上的傷是什麽回事兒?”
“你把他褲子脫了看看,哪兒來的傷?”我笑嗬嗬的道:“我說了是嚇唬他。你自己看看假刀前麵是不是有根針,我是用針紮他。至於血嘛,那是紅藥水!”
民警愣了好半天都沒反應過來,直到所長走進來之後才又指著我問道:“被害人說,你威脅他拿錢!”
“別一口一個被害人,我又不是搶劫犯!”我說著話,從兜裏掏出手機扔了過去:“自己聽聽剛才發生的事兒,有錄音呢!”
所長手一動,我就立刻補上了一句:“最好別把錄音刪了,小心我告你。”
所長聽完之後臉色徹底黑了。我這麽幹確實不算搶劫,如果往寬點說,擾亂社會治安的都算不上,最多就是一個罰款,外加批評教育。
所長也知道教育我沒啥用,幹脆把我給放了。
我跟係主任一前一後走出派處所,雙手插著兜跟在他後麵一兩米的地方溜達,他往哪兒走,我就往哪兒走。沒跟多一會兒,就把他給盯毛了:“你究竟想幹什麽?小心我報警!”
“報唄!”我無所謂的道:“我一沒打你,二沒罵你。警察來了還不許我走路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