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玩家利益,防止有人哄搶玩家辛苦殺死的BOSS,天涯裏默認,殺死BOSS的人或隊伍,在20分鍾內,擁有BOSS的屍體的所有權的規定。
不過,在遊戲中,有些BOSS太厲害,一般都要過百人的團隊才可以殺死,並且有的BOSS的身體過於巨大,即使是一個滿員的隊伍,15人一起切割,在20分鍾內也不能分割完BOSS屍體。所以,天涯就設置了這個可以放棄屍體所有權的規則,殺死BOSS(也就是最後一擊)的人或隊伍,可以選擇放棄對BOSS屍體的所有權。當屍體的所有權被放棄之後,所有的人都可以參加分割BOSS屍體的工作——隻要屍體的體積足夠大。
讓巨黑1擋在我身前,我正想發風咒攻擊赤鼠王,無缺急忙提醒我:“塵,赤鼠王的生命低,可是出了名的,你的法術攻擊力太高,還是不要用法術攻擊為好,免得把它給秒殺了。”
“好的,那我就先用物理攻擊吧。”既然不能用法術攻擊,那我幹脆連弩也不用了,在巨黑1、2的掩護下,直接衝向了赤鼠王。
衝到赤鼠王身邊,讓巨黑先攻擊赤鼠王,吸引赤鼠王的注意力。被巨黑1吸引了注意力的赤鼠王立刻衝了過來,不過它的爪子抓在有增幅狀態的巨黑1身上,隻能是給巨黑1撓癢癢。
而我繞到赤鼠王身後,使用了陽關三迭,也許是因為赤鼠王的注意力全被巨黑1吸引住了,因此它並沒有躲開我的陽關三迭,結結實實地吃了我這三劍——在剛才殺巨型赤鼠的過程中,雖然我的敏捷有5點,但是每攻擊3次,一般都有1次是被巨型赤鼠完全躲開的。
而作為赤鼠的王者,雖然體型比普通赤鼠大了一倍,和巨型赤鼠比,小了很多,所以它的敏捷比巨型赤鼠,隻會高,不會低。如果它不是集中攻擊巨黑1,恐怕我這3劍不會次次命中。
而一直注意著赤鼠王的血條的多手,在我的陽關三迭剛用完就喊:“塵,別打了,它快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