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看我們還是回去算了,等以後等級高些的時候再來吧。”那個叫小月提議道。
香煙聽了之後,顯然是不幹心,於是向我問道:“無賴,你有沒有什麽看法。”
其實昨天晚上我已經基本想好了對策,硬拚肯定是不行的,雖然當時是按照我自己一個人的想法,但就算現在五個人,依然是一樣的。陷阱術,可能是現在最有用的辦法了。先多挖幾個陷阱,然後再引狼群過來,隻要不讓他們圍攻,就可以各個擊破。等我將想法說出後,香煙驚奇的道:“什麽,你已經學了獵人的技能。你小子運氣真好,竟然有錢去學其他職業,我轉職的錢都是好不容易才湊到的。”
我心想是啊,就算我打了一個boss,也就十來個金幣,何況別人。如果我不是好奇的采集了地鼠王的肉,現在也和他們差不多吧。
經過一番商量之後,找了一處理想的地方,挖了兩個陷阱,陷阱之間留了可以一人行走的過道。還好是在遊戲中,挖兩個陷阱隻用了十多分鍾,如果是在現實的話,幾個小時也不一定挖完。
陷阱做好之後,就是引怪的問題了。在五人之中,三個戰士去引怪肯定是有去無回,弓箭手清風飄雪去到是可以,但身為一個男人怎麽可以眼看一個女人去冒險,所以我隻好自報奮勇。對於我的提議,其他四人都露出了懷疑的眼神,那意思說,你一個術士行嗎?
我也沒多說什麽,用實際行動顯示了一下,頓時讓他們目瞪口呆,小月喃喃自語道:“他到底是術是還是盜賊啊!”
當我出現在剛剛見到的狼群不遠處,心裏興奮起來,終於可以試一試我的法術了。心中默念《初級五行法術》中的“火球術”,首先手心慢慢出現一堆火苗,然後漸漸形成一個火球。當火球形成後,立刻脫離手心,直向狼群飛去。在看了一下法力值,一共消耗了5點。雖然是從手中射出,但並沒有感到炎熱,隻是溫溫的感覺。初次使用法術,讓我興奮異常。雖然這隻是在遊戲之中,但卻讓我感覺象現實中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