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這個女人的交集也算是結束了,我們打擾了她沉睡,卻幫她取出了身體裏的鬼參,互不相欠。
死豬留在這裏自然有人會處理,至於這個落花洞女,我看了她一會兒說:“你不是屬於陽間的生物,不能在這裏遊蕩,建議你盡早去陰司報道,否則以後被這邊的陰差碰上,你的下場會很難看。”
落花洞女猶豫了一會兒說:“道門跟陰司不是定過協議嗎?”
我有些不解問:“協議?什麽協議?!”
她說:“如果陰司之物認玄術階層的人為主,就可以不用歸陰司管了,如果我認一個主人,陰司就不會再抓我了。”
她說的原來是這個協議,我哦了聲,雖然在理,但是前提是她得找到一個主人,這個世界是看臉的,特別是對於女人來說,首先是臉,再才是實力,她這個,估計很難找到願意收納她的人。
不想看她碰壁,就委婉勸她說:“與其給別人當武器,還不如自己自由自在地活著多好,去投胎吧,下輩子還長著呢。”
“我要認你做主人。”落花洞女說出這話。
我瞬間就呆了,她是行屍,行屍是要以吸血為生的,且不論她的危險性,光憑借她的外貌,也不敢隨便帶在身邊呀!
我還沒拒絕,她又繼續說:“我知道我現在不適合出現在大眾麵前,但是你隻要點頭答應,再給我一件你的信物就好了,我不會去騷擾你的,也不會幹擾你的正常生活。”
我算明白了,她的意思是在我這裏掛個名字,這樣就算是有主了,到時候遇到陰司的人也能據理力爭。
這對我來說也沒什麽損失,想了會兒後咬破了手指,讓她過來,在她的額頭點上了幾滴鮮血,鮮血沒入她的身體裏,這樣就相當於認主了。
做完這一切後趁著夜色濃鬱離開,要是白天被人看見戴著手銬在街上行走,不把你當成逃犯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