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兔子為了躲避天敵常年四處奔襲,因而它的肉區別於鬆軟肥膩的家養的兔肉,相比起來,它們的肉咬起來更加勁道,味道鮮嫩,嚼在嘴裏汁水四溢,十分可口。我已經很久沒有吃過這樣的美味了,因此不免多吃了一些。大家都胃口很好,胖子更是風卷殘雲,兩隻手裏都攥著兔肉,嘴裏的還沒咽下去,手裏麵仍然忙著往裏麵塞。
一邊吃嘴裏還一邊甕聲甕氣的說,“要是再有點酒就好了。”
陳叔笑著從背簍裏拿出一個水壺,說,“有酒,你喝兩口,給大家都分著喝點,添個味道。”
胖子急忙接過來,咕嘟咕嘟的就往裏灌了幾大口,才將酒壺遞給了東生,感歎道,“真爽!這肉香酒美的,弄的我都想當個獵人了。”
陳叔笑著說,“你小子光看到好處了,剛才的危險都忘的一幹二淨了吧。”
胖子也笑,“這樣跟神仙一樣的生活,別說那點危險了,就是死了也值!”
酒壺遞到紅玉那兒,紅玉沒有喝,直接又遞給了胖子。
“紅玉你怎麽不喝點?是不是嫌棄你陳叔呀?”陳叔笑眯眯的問道。
“我從來不喝酒。”紅玉說道。
“我還沒喝呢,給我喝兩口。”我說。
這時我看到紅玉在暗地裏給我使了個眼色,意思是讓我別喝,我心下領會。隻好說,“要不算了,給陳叔留著吧,本來就不夠喝的。”
“沒事,我也就是偶爾喝兩口,你喝便是了。”陳叔說。
“他不喝正好,我幫他把他那份喝了吧。”胖子說著,咕嘟咕嘟又繼續灌酒。
陳叔和東生又各自喝了一些,大家又都吃了些肉。
唯有紅玉隻吃了我撕給她的一小塊兔子腿,便不再吃了,坐在那裏似乎在想事。我又撕下一塊兔肉給她,她擺擺手拒絕了,“吃不下了,已經飽了。”
“多少再吃點吧,要不明天餓的快。”我勸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