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十分看不慣這樣子披著官服辦著土匪才做的事情,所以淩立馬跑上前去,將小乞丐扶起“小弟弟,沒事吧!”小乞丐若不是臉上有些泥土的話,倒也長得十分清秀。隻見那個穿官服的胖子滿臉厭惡的表情走到淩的麵前,用手指著淩說:“小子!我的事你別給我插手,小心我把你關到監獄裏灌辣椒水。”淩滿臉厭惡的朝著他吐了口口水,隨後將小乞丐背起,準備離開這裏。
由於他是下官,所以根本就不知道淩是當今蜀國的重要軍師,由於淩穿了一身粗麻布衣服,所以他還以為淩隻是在這荊州的山野莽夫的小孩子,所以根本沒當一回事。“哇呀呀!好你個孽畜,竟然敢朝我吐口水!王二,張四,給我上!”胖子用手指示了一下,身邊的兩個捕快摩拳擦掌地朝淩走來。其中一個長得比較單薄,另一個長得比較魁梧,兩人形成了明顯的對比。其中長得魁梧的人麵帶邪笑地說:“小子!今天你惹到了我們的縣衙李大人,算你是攤上大事了。”
小乞丐要求淩把他放下來,然後跪在地上乞求道:“這都是我的事,不關那個哥哥的事,要打要罵衝我來吧!”淩見到小乞丐這樣為他求情,感到十分的寒酸,於是把小乞丐拉到了身後,說:“小弟弟!不要為我求情,他們不敢把我怎麽樣的,不信你看著吧!”小乞丐眼睛裏流出了晶瑩的淚花,因為從小他就沒了爹,後來娘也得病在他五歲時去世了,從此之後他就以乞討為生。由於最近幾天打仗,所以基本上街上也沒多少人出門。到了今晚,他已近三天沒吃飯了,因此不得不去硬著頭皮去向縣衙討飯。
“喂!我說縣衙的走狗,有本事你就朝我臉上打一拳試試!”淩故意調侃那個魁梧的捕快。“嘿!小子!老子我王二今天就把你的皮給扒了。”說罷,便一拳頭揮了過去。饅頭大的拳頭重重地朝著淩的腦袋砸去,淩不僅臉上沒有一點點的驚恐之色,反而露出了微微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