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日子,我加快速度忙碌準備跑路的事情,這種事要完全瞞著小路是很困難的,所以我決定拖她下水。而且自已隻身在外,身邊還是留一個熟人比較好,於是在我的威*利誘下她同意跟我一起浪跡天涯。
我把能換錢的手鈽和東西全部換錢,幸好這裏的銀票是多國通用的不然單是背這些銀子就能壓死我們倆個女人。
整體來說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博園傑因為我那晚的表白,這段時間都在刻意地躲避著我,這樣使得我的出逃更無人發覺。
到了出逃的當晚我寫下了三封信。一封是給節楚若的,那封信是給他和博景誠談條件的必要籌碼;因為如果他不能肯定我‘逃婚’就不能在博景誠麵前占有談判的優勢。
第二封當然就是寫給博景誠的‘道歉信’,怎麽也要讓這位父親對我除了生氣外還多少感到一絲心痛。
最後一封是寫給博園傑的‘心裏話’,那是為了意外發生時,期望他多少能幫我收收爛攤子而留下的伏筆。
當晚半夜時分我一個人拖著包袱從後門偷溜出去,一出門便看見節楚若安排好的接應人。
我勿勿上了馬車,便直奔節楚若事先預訂的客棧,而小路則會第二天將我寫的所有信送出後才離開,因為當大家知道我消失後一定會有一陣子的慌亂,家裏所有的人都會找的找、查的查。
小路便趁這段時間逃出來,如果實在跑不掉,節楚若也會幫忙送她來與我會合。
在我來到客棧後我並沒有住進節楚若訂下的那個房間,而是在隔壁另外開了一間住下,這是因為我怕萬一小路被抓招供而留的準備。
幸好小路在第二天的中午便來到了客棧尋我。聽小路說事情比預想中的順利,也許沒有人想到我會逃婚吧!因為在大家的眼裏節楚若這樣的男人沒有100分也有90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