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水一個好奇心起,便衝了出去,看著滿院子裏的人都在追著一隻白色的小兔子。當然,自己除了知道這個世上有白色的兔子之外,還真不記得有什麽其他顏色的兔子;那個,也許是孤陋寡聞了。
霍水看著滿院子的人追著中間那隻可憐的小白兔,感覺就像是自己在被人追著要殺了自己一般。
霍水頓時同情心泛濫了。
忘記了自己在這裏是個什麽地位了。
甚至忘記了自己罰跪在雨夜裏的事情了,而且,那就好像是昨天發生的事情吧?
“你們為什麽要殺了它啊?”霍水跑過來問道。
“你不知道吧?王爺嘴喜歡吃兔肉了。”樓仁笑著一邊追趕著那隻兔子。
啊啊啊!原來是喜歡吃了我???霍水沒來由地氣得臉上一臉的黑線。
貌似她真的以為她就是那隻兔子了。
“不準吃它!”霍水倏地一下跑到人群當中去。
然後所有追著兔子的人都轉頭看著她。
霍水這才意識到自己還不是那隻兔子。
那兔子卻好像通人性一般,竟然走到了她的腳下。
霍水覺得自己跟它真是同病相憐,盡管它是一隻畜生,而自己是一個人。那現在是非常時期唄!不計較是人還是動物的,再說了,人不也是動物變的,那不是達爾文的著名的理論嘛!雖然這麽多年了,誰也沒見著有什麽猴子變成了人從林子裏走出來。
“你們王爺好好的,幹嘛要吃一隻兔子?”霍水感覺懷裏的兔子在顫抖著,跟本姑娘當晚跪在雨裏一個德行,可憐可憐!
“我說六夫人,您是眼花了,還是腦子不正常了?”一丫頭冷冷地道。
霍水愣了愣,看著那冷聲的丫頭,竟然那個什麽樓蘭,昨日還是她把自己擰在院子跪著,怎麽會不記得!“沒,我的視力5.0,絕對的好視力,腦子,根據智力SB表(俗稱傻逼表)測試結果,我差點就超過了一百四,有望成為一個天才的科學家。”可惜了,咱們沒做有關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