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點點是個很有良心的孩子。
因為某曦被自己弄斷了一隻手,她完全忘了留某曦下來的初衷,不要說讓他幫著抓抓魚,殺殺雞,切切豬肉,就是連掃掃地,刷刷碗,抬抬桌子也想都沒想過要他做(雖說想了也沒用)。
每天端水倒茶的伺候,喂飯穿衣的討好,如果可以恨不得連拉屎的褲子也幫他脫了。
於是,楊曦漸漸找回了留著她其實還是有點用的,這種想法。
一天,下著大雨。某曦在門外的屋簷下坐著。終於研究完了“山寨愛鳳寺手雞”裏的所有內容。他很是感慨的抬頭仰望著天空,重重歎了一口氣,又搖了搖腦袋。像是看透世事,不久就將飛升成仙一樣。
點點從廚房裏死命護著菜,踉踉蹌蹌奔至屋前,就看到某曦那副寂寥的模樣。點點心頭微微一刺,莫名的討厭他眉宇間的任何不快,就好比討厭苦瓜炒肉裏邊的苦瓜,肉末茄子裏的茄子一樣,雖然知道那是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就是不喜歡。
對某點來說,曦曦就該是頂著一雙無辜又純真的大眼睛,明目張膽的好吃懶做,還讓人心甘情願的為他效犬馬之勞。而且,在鞠躬盡瘁的效完犬馬之勞後,他還會狼心狗肺的嘟著嘴給予你一個不過如此的眼神,可是卻讓人恨不起來,罵不出來,連抱怨他都會覺得於心不忍,好像做他做任何事情都是理所當然,錯的是我們……呼……這樣的人。
雖然不得不承認偶爾飄出的那麽點邪魅的神情是更符合他。
言歸正傳,這小子不是失憶了麽?愁個啥?不會真是那天晚上看了iphone4記憶已經恢複了吧?話說那天晚上曦曦確實很不對勁,捏著她手腕威脅她的模樣簡直就像傳說中的黑山老妖。他不會是在愁要,怎麽開口和她說要離開這種話吧。
一想到他要走,點點有點失落。畢竟,一個人身處異世,在陌生的天地裏,那種強烈的不安全感沒有哪一刻是不充斥著內心的。在這裏,她沒有所謂的歸屬感,不管在任何地方,自己都是匿名遊客。可是撿回了楊曦,雖說日子不久,但是在這短短的日子裏。她每天與他同桌吃飯,同屋睡覺,過著抬頭不見低頭見的親密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