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頓時傻眼!
剛想勸阻,“火天大有”已經搶在我的前頭說:“狐仙啊,這你就錯了吧。”
錯了?這回不但我傻眼了,就連狐仙也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
我們都不知道“火天大有”在搞什麽名堂。
但是,我們都很自覺的選擇了緘口莫言,聽聽他是怎麽講的。
“火天大有”看我們擺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架勢,微微一怔,笑了笑說:“不知道柳兄有沒有讀過《楞嚴經》?”
我讀過《楞嚴經》,但不知道這個時候,他問這話是個什麽意思。我本不想搭理他,因為剛剛那件事情一直讓我耿耿於懷,後來一想,還是算了,別把關係弄的太僵,不值當。
我想了想,還是老老實實的點點頭說:“讀過。”
“火天大有”聽我說讀過這本經文,雙眉一揚,以手合十,口宣一聲佛號,又問:“那柳兄知道不知道,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呢?”
考我,這是我的第一反應。
我雖不是一個佛教徒,也非居士,但佛經我也看過不少,也經常去山上聆聽鴻宇法師講經。所以,佛經裏頭的意思,我還是懂的。
這段經文講的是因果報應,拿羊說事,意思也就是說,沒有白吃的,將來統統要還債。你吃的是魚,來生要變魚還給它。吃的是蝦,來生變蝦還給它,它吃你。
這就是佛家講的,累劫難出,痛不可言。
但是,讓我想不通的是,他怎麽會突然間問我這個問題。
要說他這是在勸我放棄報仇吧,也不太像。因為《楞嚴經》的這段文字,講的是因果報應,他如果是真的想勸我放下心中的仇恨和執念,應該跟我講六道中的地獄,餓鬼,畜生。佛經中講,地獄是消你的重罪,餓鬼消你的餘罪。畜生你得去接受報應,那就是討債還債,欠命的還命,欠債的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