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這裏是小龍溝,我們村子就叫住小龍溝村。那座山就是小龍山,隻要過了小龍山,就是寶王鄉了。”方家興遙指著河對岸的一座青山,這山綿延開來,仿佛一條小青龍橫臥著,“我和我姐在鄉裏上小學的時候,就是跟我爸我媽早上一起翻山過去,晚上再一起翻山回來。”
昨夜,方家興進了我房間,開始說話還有些生硬,甚至是有些憤怒,有點興師問罪砸場子的意思,後來便好些了,到了最後,他說著眼淚就落下來,末了還給我鞠了三個躬,讓我很不自在,搞得跟遺體告別會似的。
我從方家興嘴裏知道了昨天晚上的那一處戲,是方家興的二叔方國梁搞出來的,為的是能讓方家靠上我這個人傻錢多的大金主。方家二老原本不太好意思搞這個,但架不住方國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叨逼叨說了一大通,堪比活躍於各地勵誌講座的講師。
總結起來嘛,就是兩點,第一是方招娣以後遲早是要嫁人,嫁誰不是嫁,有我這麽個人傻錢多的金主不嫁,還想嫁給誰?第二就是方家興現在上高中,以後上大學,哪一樣不花錢?就憑兩個老的在鄉裏小學做老師的那點微薄工資夠幹啥?沒看電視上放的啊,大學生再學校上都是要搞對象的,而且方家興考上了大學,還能讓他回老家種地?那是要在城裏給方家開枝散葉的,以後方家也是城裏人了!在城裏結婚就要買房,一套房子幾十萬哩,要是大城市,沒有幾百萬,不要談買房子。整個方家賣血賣腎都賺不來這麽多錢!但隻要有了我這個姐夫,這都不是個事!
方國梁還把方招娣喊過來,當著方家二老問她,說要是把她嫁給我,她樂意不樂意。方招娣沒回答,紅著臉,低著頭,擺動著衣角,不同意,也不否認。
方國梁一拍大腿就說:“你們看,招娣她自己也樂意了!”方招娣聽不下去了,捂著臉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