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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案三號 無罪_第二章 虛實難辨

因為案子至今沒破,所以現場到現在還是封著的。我和小張問完徐澤凱立刻就趕去現場。

殺人案是今年三月份發生的,到現在已經整整過去七個月了。現場又經過許多次勘查,留給我們的線索已經太有限了。

走到案發現場,也就是那間臥室裏。縱然是七個月以後也能看得出譚娟死亡的慘狀。**,地麵,牆麵到處都是黑色的血跡,房間裏亂七八糟。

小張按照當時的現場照片和勘查記錄給我門分析現場,按照他說的。死者應該是半夜睡著的時候被人突然襲擊,第一刀就刺中心髒,之後又被刺了六刀。

死者連掙紮的機會都沒有就被殺死了,法醫出具的屍檢報告上顯示,屍體上除了七處刀傷外沒有其他的傷痕。

“這張照片是死者躺在**的樣子。”小張站在床邊對照著照片說:“死者頭下麵有一個枕頭,應該是她平時用的一個。你們注意她頭旁邊的這個枕頭了嗎?枕頭靠近死者頭部呈一定角度擺放,這是明顯有人動過的。”

安潔靠在門邊說:“你的意思是,凶手當時殺人的時候用另一個枕頭蒙住了死者的臉,讓死者無法呼救。”

高隊看著現場皺眉說道:“你們發現沒有,這個案子其實很奇怪。我們假設凶手不是徐澤凱。那麽殺死譚娟的人就要事先知道徐澤凱那天晚上出去和人應酬喝了酒,還要確定他回來和譚娟鬧矛盾分房睡。然後才能進行之後的殺人行動。”

我接著說:“否則,如果那天晚上徐澤凱喝的酒不多,即使他和譚娟吵架分房睡也有可能被凶手的行動驚醒。”

高隊點點頭:“對,所以這個凶手不是徐澤凱的話,那一定和徐澤凱譚娟他們兩個的關係很親近,這樣他才能完成這次殺人行動。”

安潔說:“那如果徐澤凱就是凶手的話,那這一切都不用解釋了。或許他隻是為了脫罪自己策劃的這一切呢?徐澤凱是律師,他想到這個辦法,利用輿論給司法機構施壓,正好可以幫他洗脫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