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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案四號 奪命遊戲_第六章 故布疑陣

殺死孔鑫的時候他模仿的RichardRamirez。但是我們在現場並沒有找到凶手特意留下的線索。

我把RichardRamirez的資料都找出來,看看能不能找到可能被我們忽略的東西。按照我對凶手的分析,他一定會留下線索,來提示李萍的死亡。這個線索如果不在他模仿的凶手身上就在死者身上,再或者在案發現場。如果線索是和李萍手裏的紙條一樣,那我一定會很容易發現。

所以這個線索更加隱秘,更加難以發覺。或許就是因為我沒有發現這個線索,所以凶手放在李萍手李德線索變德更加直接。最起碼能讓我一下子就想到他的意圖。

殺孔鑫的時候,凶手模仿的是RichardRamirez。拉米雷斯也叫夜間狙擊者和惡魔的門徒。他出生於1960年2月28日,案發被抓後判處死刑。他最少殺了19個人。

拉米雷斯18歲的時候便離開自己的出生地來到了南加利福尼亞地區謀生,但是他很快就和社會上的一些閑散人員混在了一起,他們一起吸毒並偶爾幹些小偷小摸的勾當。拉米雷斯1981年與1984年均因盜竊汽車被捕過,這有可能是警方對他最早的犯罪記錄。

由此可見,拉米雷斯一開始其實就是一個入室盜竊的"毛賊",他剛開始殺人也非常類似一種典型的**犯罪--1984年6月28日他潛入第一個被害人,79歲的珍妮·文科(JennieVincow)的家中盜竊,也許是因為沒什麽"收獲",他一怒之下將睡夢中的文科亂刀刺死,並割開了她的喉嚨,在奸|屍之後揚長而去。

而在沉寂了八個月後,拉米雷斯被鮮血喚醒的獸性使他需要更多的刺激。

2007年6月1日,美國高等法院宣判了一宗曾經在十幾年前引起全國性恐慌的連環凶殺案的複審判決:維持對綽號"暗夜漫步者"的殺人狂理查德·拉米雷斯死刑的判決不變。

1985年3月17日晚間11點30分,20歲的少女安吉拉·巴裏奧斯在經過了一天煩瑣的工作後回到位於洛杉磯西北部的家中。由於實在太累,她匆匆停好車,打算馬上回到家中休息。當她走出車庫時,一個身穿黑袍、頭戴藍色海軍帽的高瘦男人從暗處衝到她的麵前,用手中的槍控製了安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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