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密和趙晨風、楊哲、餘柳南傑四人沒有跟著最大的人流去教堂,而是去了斯特凡的家,人數上約莫有六百人。
這一路上並不安全,有吃了豹子膽的美國人見到這股人流少了很多,拿著槍在窗口瞄準了他們。
“找死!”李密敏銳的感知風險了危險,感到二十米外的一扇窗口散發著危險的感覺。他強勁有力的手臂一揮,一隻從體育用品店得來的短匕首飛了出去,帶起強烈的呼嘯。
哢嚓嚓,清脆的玻璃碎裂聲響起的同時,“啊”的一聲淒厲的慘叫傳進了街上的冒險者耳朵裏。他們循著聲音看過去,隻見一個白人的上半身趴在窗口,洶湧而出的鮮血染紅了大片的牆壁。
“牛人呀,這手飛刀太厲害了。”
趙晨風三人看得分明,這記飛刀就是李密發出的,準確地命中一個人的要害,整張臉上都是驚訝的表情。
他們的臉上又驚又羨,問道:“李密,你的力氣大我們知道,但是居然可以在那人開槍前就其擊殺,這是所謂的殺機感應?”
李密就像做了一個熱身運動一樣,氣都沒有喘,若無其事地說道:“沒錯,剛才我感到了危險的感覺,像是用針放在眼前一樣,十分地清晰。”
有了教訓後,冒險者們都小心了很多,走路也不再大咧咧,一個個都分散開來,不再紮堆湊成一團,成為靶子一樣的明顯目標。
“草,要不是這些鎮民們都像老鼠一樣躲在屋子裏,我們早就將他們全都殺了。”人群中有冒險者罵道。
他的話引起了一陣共鳴,許多冒險者嘴上都破口大罵,膽小如鼠、沒種、無能等等汙言穢語都蓋到了鎮民身上,但是卻沒幾個人試圖衝開房門,殺進去。
這都因為美國人的家中幾乎都有槍,去的人少了那是送菜,在房屋裏又不能容納太多的人。街上早就沒有本地的鎮民了,大夥也都隻在嘴上過過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