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被關進派出所,不是劉權毅帶的人抓我,而是幾個年輕一點的警察,拷了我,進了派出所,當時把我搞進了一個審訊室,幾個警察走到我跟前,開始給我做筆錄,當時他問我東一洗浴城是不是我放火的?還有現場有燒完的死屍,問是不是我幹的?
我說沒有。
其實之前我進洗浴城,已經把現場監控全部給斷了,場麵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所以我現在不承認,暫時拿我沒辦法,當時他問什麽,我都說沒有,其中一個警察站了起來,道:“沒有,沒有,全是沒有,現在你所說的,我全部都會記錄下來,你要是現在認了,法官可能還會輕判,要是你還這麽不承認,等的就是一個字,死!”
“有煙沒?”
完全沒有鳥那個警察說的話,我盯著旁邊一人,問道。
當時幾個警察看我還要煙抽,就sb的,一個個氣的跟個球樣,可能是其中一個警察以為我抽煙後,會招供,所以從口袋裏麵拿出一包紅南京,從裏麵抽出一根,扔給我。
我拿起煙,叼在嘴上,問了一句:“火,有嗎?”
接著那個警察給了我火機,我叼著香煙,點燃,然後坐在椅子上,抽了一口香煙,吸入到肺裏,深深的吐出來,渾身都舒緩了,感覺很爽。
那個警察看我抽完,問道:“現在你煙也抽了,是不是該認真回答我的問題了?”
我再次吸了一口煙,然後挺起身來,道:“難道我剛才不是認真給你回答嗎?”
我說完,幾個警察無語,可能知道我是混子,手下也有不少人,加上和王部長很熟悉,所以幾人也沒有對我用什麽私刑。
在審訊室裏麵也沒有問出什麽,幾個警察無奈的從審訊室走了,然後拿著對講機,似乎是在喊人。
我知道,他們肯定是在找劉權毅,劉權毅盡管是副局長,但是在公安局裏麵的權利僅次於正局長王世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