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去一身勞累過後,來接她過去大堂吃晚飯的,是奕春。
奕春比起五年前,更加明豔,因為過了及笄之年,所以頭上的發髻,還有身上的穿衣的都帶著少女特有的嫵媚,加上她愛到處顯擺,但凡是有一件好的首飾,一件好的衣裳,都絕對不會藏在箱底,而是整日穿戴在身上。
雖然好看,但是卻免不了一身的庸脂俗粉味道。
“三妹妹,我可想死你了。”
姝凰見她一走進來,就旁若無人的走近,拉著她的手,一臉情深意切的說著。
姝凰不太願意被人碰,更不願意被奕春碰,要是當下拂開她的手,似乎有些說不過去。
於是,姝凰等她挨著自己坐下,順勢就站起來,走到一邊,把行囊打開,拿出一串檀香佛珠,走回奕春的身邊說道:“這是我在普華寺的時候,一直帶著的佛珠,現在看到二姐姐高興,不嫌簡陋吧。”
奕春一聽是普華寺的東西,連忙接了過來,掂在手掌心,沉甸甸的,一看便知道是上等的檀香。
當年,普華寺在她的眼裏,是卑微的代名詞,可是姝凰在那裏待了一遭,如今身價百倍。所以,普華寺的任何東西,在奕春看來,都是可以帶來好運的。
“三妹妹這話說的,如此有靈性的東西怎麽會不喜歡呢。”
奕春左右看了一下,雖然外表黑不溜秋,連著紋理也不好看,但是手感卻很好。
她從來沒有誦經念佛過,一串佛珠在手,怎麽扣佛珠也不懂,但是愣是不肯放手讓身後的婢女拿著,而是自己揣在兜裏。
她這些動作實在是太明顯,姝凰想要假裝看不到都很難。
其實,這串佛珠不過是她剛剛到普華寺,清雙師太給她的,依照她這種惰性格的人,這串佛珠雖然跟了她五年,隻怕也沒有沾染多少虔誠的佛氣。
“敘舊的話以後再說,我是過來邀著三妹妹一起吃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