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隨意的收拾了我以前住的屋子,然後就睡了起來,自然又曠了半天課。
次日去班裏的時候,自然又被班主任拉到辦公室裏訓斥了一番,其實也不算訓斥,隻是怪我曠課次數太多。
課堂一向是無聊的,但這天上午,卻出現了一件事,這件事呢,也是我在學校開始混的導火索。
先說我吧,因為我來自鄉下,所以一向跟班裏的孩子沒多大共同語言。再加上我同桌又是一個靦腆的小姑娘,話特少,所以基本上我在班裏也沒怎麽跟人交流過。
這也是我寧願一個人在外租房子,也不願到學校住宿的原因。
這天上午第二節下課的時候吧,通常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課間操時間,教室外麵來了一個小夥子,羞羞答答的把我同桌喊了出去,然後給了我同桌一封信。
這本來沒什麽,但班裏有個一直很張狂的小混混,叫連偉明。這貨似乎是對我同桌有些意思,看到別人給他的意中人送信,自然是很不樂意。
然後就趁我同桌偷偷看信的時候,過來一把搶走了我同桌的信。
然後連偉明就大聲讀了出來:“莎莎,我喜歡你,我喜歡你清純的樣貌,喜歡你飄逸的長發,喜歡你苗條的身材,喜歡你的所有,喜歡你的一切,恩,這麽長,我靠,最後一句是,我想和你困覺!”
連偉明讀到這兒,哈哈大笑起來,說:“這小子還以為他是阿Q呢,一四班朱長生?真俗氣的名字。”
我同桌羞得無地自容,趴在桌子上,怎麽也不敢抬起頭。
連偉明看了一眼我同桌,哦,她叫付莎,然後說:“給,給,給,不就一封情書嗎,你要想要,我可以寫一百封給你。”
付莎抬起頭來,臉上竟然已經掛上了淚珠:“我才不要你的情書呢,你寫一萬封我也不會喜歡你,你為什麽要搶走人家的東西?你..你...”付莎可能是沒什麽罵人的經驗,想了好一會兒,才說:“你是個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