紮的太深了,血一直流個不停。紙巾都用了一垃圾簍,傷口還是往外滲血。我又開始後悔了,好端端的幹嘛砸碗呢。為了這點事何必呢,哎,去醫院吧。
我把鞋裏墊了幾張紙巾,一瘸一拐的出門了。我和這個醫生都熟了,看見我來都能叫出我名字。醫生問:“劉煜,腳痛了?”
我坐在醫院的椅子上,把鞋脫下來讓醫生看。醫生蹲下來看了看說:“這個傷口太深了,可能要縫針。”
我質疑的問:“腳跟也要縫針?”
醫生說:“不縫針也可以,但是走路傷口容易裂開。就不會好了,你不會不要走路吧?”
我和醫生開了句玩笑:“我騎車。”
醫生沒理會我,笑了笑說:“準備好了嗎?要不要打麻藥?”
這麽快?我抱住腳說:“真的要縫針?”
醫生說站起來拍了拍手說:“你自己選擇。”
“縫就縫吧,不用打麻藥。”我肯定的說。
醫生對我豎起了大拇指:“男子漢!”醫生說完就給我準備工具去了,醫生把一套工具拿來我看了心裏就發麻。
我把腳放在對麵的一隻椅子上,醫生說:“開始了,別動啊。”
腳跟被針刺,而且還沒打麻藥。這種痛要爽不爽,最折磨人了。我手使勁的掐自己的大腿,汗從鼻尖往下滴。全過程中,左腳始終沒動一下。
左腳縫完針後被包上了紗布,但是鞋子還是能穿進去。醫生讓我一個星期後來拆線,並且說說走路沒問題,但是不能劇烈運動。我穿上鞋後,腳跟痛得很。但是紗布軟軟的,讓我踩在地下還不至於那麽痛。
回去時,街邊已經陸陸續續的開燈了。走到樟樹胡同,我又碰見了何詩雨。我一瘸一拐的樣子,何詩雨看見後多看了幾眼。我心裏好笑,反正都鬧成這樣了我還管你幹屌?
雖然弄不明白何詩雨為什麽一下子對我這麽冷漠,但是經過了剛剛發生的事。我已經決定了,你既然這樣對我,我也難得管你。反正我們倆又沒什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