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王胖胖這種女孩子,肯定偷偷寫下不少日記,你去翻翻看,一切不就真相大白了嗎?”
林妙有些恨鐵不成鋼的看著她,那樣子似乎想要撬開她的腦殼,看看裏麵究竟裝了什麽,“有了心事卻沒有傾訴的對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會選擇寫日記這種方式的,不要告訴我你從來不寫日記。”
王盼盼一臉誠實的點了點頭,實話實說道:“對啊,你怎麽知道的?”
林妙:“……”
“我有了心事沒地方傾訴,寧願對著玩偶自言自語一整天,也不會選擇寫日記。”王盼盼撓了撓頭發,低頭喝了一大口果汁,含糊不清的說道:“我覺得寫日記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情,你不覺得嗎?”
林妙第一次覺得自己跟眼前的人不是同一星球,她揉了揉隱隱作痛的太陽穴,越心思越覺得難以溝通。
“怎麽就矛盾了呢?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人每天寫日記啊,不要告訴我在你眼中,寫日記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
“也不是那個意思,怎麽說呢?”王盼盼晃動著手裏的杯子,橙色的果汁在杯中來回搖晃,即將灑出來,“我覺得會把自己心事記錄在日記本上的人,其潛意識是渴望被人看到的,而那恰巧就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關鍵。因為,如果她不寫在紙上,而是埋在心裏,哪怕是過去多少年,後人也無法知曉一切,不是嗎?”
雖然聽上去有些匪夷所思,不過,也不是全然沒有道理。
林妙摸了摸鼻子,回想自己寫日記時候的情景。
那時候她正在暗戀班上的一名男生。好像真的正如王盼盼說的一樣,如果她把日記拿去給那個男生看,或許她和他就在一起了。
可事實上,她不會那麽做,所以男生也就看不到日記的內容。如果當年有哪個頑皮惡作劇的家夥,能把日記本拿去給男生看,那麽事情的結局就會不一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