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莫的膚色與他們一樣,可這個肥壯的科多獸身材,使比洛城的原住民覺察得到,我倆完全是一對兒外來者,正匆匆忙忙地不知趕往何處。
“嘿嘿,追馬先生,您瞧,這些背槍的家夥,竟然都穿著脫鞋,髒兮兮的腳趾頭一翹一翹,真是滑稽的很,咱們這身派頭,一定令他們眼睛發紅,羨慕不已呢!”
杜莫說得沒錯,在這種物質匱乏的地方,哪怕一套迷彩軍裝,都得分開了兩個人穿。這裏的居民,哪怕光著腳板,隻要套了件迷彩色坎肩兒,站在人群中便多出幾分優越,與那種穿了一身名貴西裝,徘徊在富饒大城市的街道上的人類似。
但杜莫和我的出現,無論身體素質、精神風貌、以及這一身很普通的行頭,卻搶盡了周圍人的風頭。杜莫很是得意,並陶醉這種優越感。
“你最好別希望他們眼睛發紅,如果他們隻是看中了你的皮靴而向你打上幾槍,你哭都來不及。”我冷冷地提醒杜莫,不要在這種環境和人群中炫耀,更不要露出一張高人一等的市儈嘴臉。
杜莫不再說話,黑臉蛋兒收起了嬉笑,顯出無限哀傷。我知道他在偽裝表情,在向周圍的人發出一種暗示,表白他杜莫雖然吃得營養過剩,穿得也比他們氣派,但生活並不開心,以此讓那些可能會嫉妒他的人,心理上平衡一些。
雖然跟在杜莫後麵,但我眼角的餘光已經明顯察覺出,有幾個臉型猥瑣的人,開始極力打量我倆,他們幹涸灰暗的眸光中,溢蕩著無以言表的悸動。
我了解這種猥瑣且物色的眼神,就像偷獵者看到兩隻全身都是寶的稀有動物。“追馬先生,我怎麽越走越覺得周圍的氣氛不對勁兒,您看那幾個踩著破脫鞋的背槍者,好像在尾隨咱們。”
杜莫說這話時,我已經覺察出來,並低聲敦促杜莫,再走得快一些,但不要撒開腿跑,那樣真會刺激他們射擊。原想找家旅社美美睡上一覺的愜意,此刻煙消雲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