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越是這樣的山洞,肯委屈在裏麵躲藏的人就越安全。如果外麵的那些家夥,還不肯放棄搜索,那他們多會去找些大的山洞巡查。
我和杜莫在石窟窿裏躲了兩天兩夜,每晚隻在淩晨三四點的時候,才偷偷爬出來,小心著透一會兒空氣。並且,我在第二個烏雲遮月的夜晚,悄悄爬上島峰取回了武器。
那晚被我丟下島腳樹林的魔之屍體,我原以為會被搜到帶走,可那具體型碩大的屍體,依然陷落在植物葉子底下,早已變得僵硬冰冷。
黑暗之中,我摸索屍體的肩頭,發覺他的兩枚肩章已經不在。但這種情況,也未必就說明第三個守護魔之已經來過,取了走肩章之後,將此人的屍體置之不理。
第一個守護魔之死後,肩章被人取走之事,這個使用K刀的魔之很清楚,所以他有了防備,預先將自己的肩章摘下來,藏在了身體的其它位置也難說。
於是,我像盲人摸骨一般,在黑暗中,仔細翻檢這具直挺挺地屍體。最後,在死屍兩隻靴子裏的鞋墊下麵,找到了那兩枚肩章。
為了毀屍滅跡,我將這家夥的屍體推到了大海邊,讓他駕著巨浪去喂鯊魚。
貼著海邊的岩壁,我貓腰往石窟窿走回來時,我心裏說不出得舒暢。倒不是因為又拿到兩枚肩章,而是因為這讓我又猜想到一種可能,一種對自己有利的可能。
在豁口島上,海盜真王也許隻安插了兩個守護魔之,假如其中一個死掉,另一個魔之就產生了一種權利和義務。
義務自然是好生安葬死者的屍骨,並為其複仇;而權力才是其中最為重要的,是誘導義務實現的保障,那就是取得該肩章所代表的那部分財富的所有權。
至於取得這筆海盜財富之後,是可以獨享還是隻享受其中大部分分成,那就是海魔契約之中更為深層的秘密了,恐怕隻有海盜真王和十二個守護魔之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