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性禁島一:絕戰荒島(全本)

先幹掉一個(12)

這些家夥,從我打響第一槍的刹那,利用我第二顆子彈被簧片彈進彈道和再次扣板機發射的時間差,一齊從海藻底下竄出,急奔撲到岸上,蹲在岩石後麵掩蔽。從他們起身奔跑的三秒裏,我一眼算出共有二十七個敵人上了岸。當然不算剛被我擊斃的那個家夥。

之所以先擊斃這個長頭發、黃皮膚、上身著紅色挎帶兒背心的東南亞男子,是因為他當時趴在海藻下麵露出半截腦袋,雙手正舉著望遠鏡,向我這個方向觀察。

如果讓他看清我周圍的地形地貌,他一定能揣測出我就藏身在這一帶,然後指揮其他人,利用正確的戰略,分兩路過來將我包抄堵殺。為了不讓他發出對我十分不利的指令,我隻能先把他送上高台柱。

其實,射殺這個穿紅背心兒男子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手裏的阿卡47式武器。假如被手槍和其他衝鋒式步槍打到胳膊或大腿,自己或許還有機會用燒紅的匕首割開爛肉,取出裏麵的彈頭,敷些藥物療養。

這種AK-47在國際上,曾被蒼白無力地列為禁用武器,因為它的子彈打進人的身體後,彈頭會爆開。準確地說,不是彈頭像手雷一樣爆炸,而是子彈一旦鑽進肉體之後,會產生強大的震蕩波。從肉身另一側竄出來時,便不再是前後對稱的槍眼傷口,可能比茶碗口還大。

不要試圖自己或

請醫生取出傷口內的彈頭,通常情況下,是不存在彈頭滯留體內,這就是穿刺攻擊的極限傷害。想象一下激光,就很容易理解。

麵對和麻團一樣的斷裂神經,漿糊一樣的脂肪和肌肉,試圖縫合傷口的話,無異於撿出倒進大米裏的大米。那些因此而截肢殘廢的人,能活下來的都被稱為幸運兒,可見這種槍的殺傷性。

就在我第二槍剛發射出去,沒打中下一個目標的一刻。手中狙擊槍管上纏著的一條青藤,突然被一顆飛來的子彈穿斷,冷槍彈頭擊打在我右側的大石上。迸射出的無數碎石塊兒,隔著厚厚的熊皮都能把我頭頂彈得生疼發麻。來不及多想,我急忙抽身後滾,在離開狙擊步槍的一瞬間,右手抓住槍托,拽回了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