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被狗仔偷拍隻是吳剛初步嚐試與國民女神在一起的事件,那麽接下來發生的事兒,足以讓吳剛這個單純的富二代腎上腺素急速生長。
就在兩人剛剛走出包房,快速離開的時候,還沒能走到火鍋店門口,帶著鴨舌帽,墨鏡的董雪曼就被人給認了出來。
對方是個不到二十歲的小姑娘,看著董雪曼稍微遲疑了兩秒,然後極其確定的指著她開始尖叫,是的,用著極其有威力的分貝開始……尖叫!!
“啊!!董雪曼!真的是她,董雪曼給我簽個名吧,我好喜歡你的!”
“董雪曼?真的?我要跟你合影,我的女神!”
“……”
吳剛當時一愣,下意識的拽住正頭也不會跑路的董雪曼。
“喂,你被認出來了,總該滿足下吧。”是這樣,本來之前吳剛就覺得,像明星無外乎就是唱了幾首歌,拍了幾部電影,其實根子上和平常人沒什麽不同。
再說那麽多人喜歡你,買你的東西,要是真碰上,簽名合影什麽的,能滿足就滿足吧,總比甩大牌要好。
可誰知到,董雪曼卻相當慌張的拒絕了,不但拒絕,而且反手拉著他就要跑。
“哎呀,滿足什麽啊!再不走,就要出大事兒了。”
“什麽意思?”
“什麽意思,你看看後麵那群人。”
順著董雪曼的話,吳剛回頭看了一眼,當時就把他給驚呆了。
“我滴乖乖,這人都瘋了嘛。”
的確如此,從董雪曼被認出來那一刻,先不提最近的幾桌人圍過來嘰嘰喳喳的說話,不是要簽名,就是要合影。而後麵的人或者是離得比較遠的,更是直接以百米衝刺的速度向他們跑過來。
整個一樓大廳本來人就多,不下上百人,要是被這些人圍著沒有一兩個小時別想脫身,而且這還是在沒有後續人員加入的情況。要是這期間被其他人知道董雪曼在這裏,那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