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2月初,我離開醫院回家,大雪紛飛,天寒地凍,這個冬天對我而言冷到透心徹骨。
我把自己關在家裏,幾乎不吃不喝很少睡覺,每天幽魂一樣,從這個房間走到那個房間,尋找女兒的蹤影,我總覺得小雪藏起來,和小時候躲貓貓一樣,躲在某個角落,也許在床底,也許在衣櫃,我不厭其煩地尋找,對她說,寶貝乖!別躲了,媽媽看見你了……迷迷糊糊間,我看到小雪坐在書桌前提筆畫畫,她指著紙張上塗沫的幾個人影,無聲告訴我:“他們,是他們害死了我。”可是當我清醒,仔細看,卻見紙張雪白空洞,沒有任何筆墨人影。
小雪永遠離開了。
我忍不住流淚,無比思念,嘴裏不自覺地念叨她的名字。我覺得自己沒必要活著,還不如跟隨她離開人世。
“不!你不能死。”我心裏有個微弱但尖銳的聲音說:“你得先為小雪做點什麽。”
老年過了,直到元宵節,我就是這樣一個人在空蕩蕩的屋子遊蕩,我經常莫名其妙暈倒,醒來時,頭上和手上磕破皮,流出血。我隱約聽著屋外辭舊迎新的鞭炮聲,猶若身處殯葬場。如果不是鄰居老張撬開我家的門,送我到醫院輸液,我也許死掉了。
2月24日,小雪的屍體被強製秘密火化,我沒能親眼見她一麵,塞到我手裏的隻是個刺目的骨灰盒。隨後,我成了一個上訪者,在兩個月時間裏,我先後到省城6次,均被強行遣返,期間遭非法關押軟禁,被人拿裹了布條的鋼筋用力往我臉上抽打,導致下顎骨裂;右手被酒瓶砸爛;最後被3個蒙麵人跟蹤圍堵在小巷子裏打瘸左腿。
我不願意上訪,但我還能怎麽辦?
警察停止了對此案的偵察,檢察院認為不具備刑事起訴條件,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丁家隻負擔一定民事責任,律師建議我和他們商議具體賠償金額。不!我絕不拿畜生的錢,我要丁雄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