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了沈悅的電話,我一口一口的把方便麵的湯水喝完。但是心裏不淡定了,很不淡定。有一種被人賣了還在幫人數錢的憋屈感。
荊芥騙了我。
我一直以為,我拿到的錢是雇主給的報酬。
荊芥給了我一部分,她拿一部分。原來,荊芥的酬勞根本就不是軟妹幣,而是人的靈魂。不管沈悅是不是在通過這件事情攻擊荊芥,我都覺得心底發寒。
能把人的靈魂拿走。
那這個人得有多炫酷吊炸天呀?
荊芥要一個人的靈魂做什麽?
我把泡麵的盒子扔了,然後一瘸一拐的下去送快遞。二哈懶懶的趴在地上,四肢打開,肚皮敞開,舌頭伸的老長,這死狗,可真會享受。麵前的盆裏是對麵那家店裏的醬骨頭,大火熬了一天一夜才拿出來賣。
好吃的不得了。
老板不管是對人還是對狗,都是大方的不得了。
顯然是滿滿一盆的骨頭被吃的隻剩下了小半盆。
能讓二哈剩下飯,可想而知老板給帶了多少。
我的心豁然開朗,在二哈的腦袋上拍了拍,然後就出去找我的鐵皮小三輪送快遞。我決定了,和荊芥繼續合作下去,我不能像之前那樣傻不嗬嗬的,荊芥說什麽就是什麽。
我得自己先弄清楚,她要人的魂魄做什麽。
找到我女朋友的事情,現在要完完全全的靠我自己了。
驕陽似火,但我站在陽光下卻感到無比的興奮。像是以前寫作業的時候怎麽都不會的一道題目,突然就開竅了。
雖然題目還沒有做出來的,但是能看到希望的曙光。
我覺得身上的傷口都沒有那麽疼了。
我的車上已經裝了滿滿的快遞,其實我自己就能去。但是老板讓我和小趙一起去,我就在原地等著。但是等了好大一會兒,都沒有見到小趙過來。
沒有哪個娘娘腔還省得礙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