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過後,我才發現,顧言不見了蹤影。
他肯定是趁剛剛混亂的時候,跑走了。
跑了也好,大學即將畢業,正是找工作的關鍵時期,我也不希望他背上案子。
但願他能放下這個心結,不再鑽牛角尖。
秦風對時菡說:“你快送平果去參加婚禮。”說完,他從衣兜裏掏出一個厚厚的大紅包,遞給我,“新婚快樂,也沒什麽好送的,就俗一回,送錢吧。”
我一捏那紅包的厚度,少說也有一萬塊。
“秦警官又發財啦?”我會心一笑,也不推辭,就收下了紅包。
錢雖不能買來交情,但是,舍不舍得給一個人花錢,就能說明這個人在你心目中的地位。
秦風這是真把我當朋友啦!
時菡看著秦風,欲言又止,激動地小臉兒通紅。
這個樣子,任誰,都能看出來,少女懷春,春心蕩漾喲!
君子成人之美,我說:“這裏離家不遠,我自己走回去。時菡,你在這裏幫秦警官看著這些小流氓。”
我說完,衝她擠擠眼兒,轉身就朝家走去。
秦風在後麵大聲喊我,我才懶得理他這個不懂風情的家夥。滿心想著,時菡妖精,快收了這個木頭腦袋。
然而,剛走出幾步,一輛黑色路虎帶著刹車音,驟然停在我身旁。
駕駛座的車門豁然打開,一身西裝、帶著遮麵黑超、胸前別著新郎的大紅花的離默天,從車上下來。
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很久,眉頭越皺越緊,再看向那群小混混兒時,黑色的瞳仁瞬間轉為紫色。
毫無疑問,離默天怒了!
兩個小警察姍姍來遲,正按照秦風的指示,從電線杆上,一一解開小混混兒們,準備帶回派出所審訊。
離默天眼中紫光暴漲,邁著兩條大長腿,走向小混混兒們,每一步都帶著極強的殺意。而我,拚了老命,也沒拉住他。
盛夏正午的陽光,陡然變暗。
天上,傳來一聲尖利的烏鴉叫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