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有事的。”那名年輕人笑了下,“是關於林卉的私事。順便也算是給你找一份好處的。”
“為什麽找我?”陳東詫異的望向這個深夜不速之客,他不記得認識娛樂公司的人,而且與他們沒有任何關係。
“陳東,男,23歲,XX新聞係畢業生,到XX報社報道當上了實習記者,因最近懶得很,被上司批評,在一氣之下辭職,現在的薪金也隻有幾千塊,就是那半個月的實習金。”來人淡淡地笑道,還說出來陳東的身份。
“你正麵答複我,別繞圈子。”陳東壓抑心中的憤怒,如果不是因為現在他隱藏身份,不被葉江梁看到或者發現的話,他早就出手把這個自稱是法律顧問的人給殺死了,也可以喝了他的血。
“好吧,我並不是什麽法律顧問,因為這與我沒有任何關係。”來人這才說道,“但是我是被吳氏娛樂公司雇用的一個外人,就是讓我找到一個記者,而且那個記者最好是沒有任何單位的,可以說是根本沒有人能查到的,這樣才不會……”
“我明白了,你是被他們雇用,是要我這個記者來傳播林林公司某個人的緋聞,對不對?”陳東眼珠一轉,隨即笑道,而且開口說出來對方的來意。
“……你還真是直接的。看來,跟聰明人說話就不用繞圈子的。”先是一怔,這來人無奈搖搖頭。
陳東聽到這時,向他翻了一個白眼,這人早這麽說不就行了,還一本正經的說什麽是法律顧問的,“給我多少錢?告訴你,錢少了,我可不幹。”其實,對於他來說,這明晃晃的紅鈔票還不如來點人肉和血來吃來喝的,不過,既然作為人類,他還必須要做得像人類一樣,否則就會被發現異樣的。
“吳元英,吳氏娛樂公司的總經理,給了我五萬塊,其中三萬是我的,剩餘兩萬是讓我雇用人的費用,我曾經找過一個八卦記者,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狗仔,但是他獅子大開口,直接給我要五萬元。我自然沒有答應他,因此才想到找你了,反正你現在也缺錢,這兩萬除去行駛費用之類的,大概隻有一萬塊,不知你可願意?”來人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