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上午的我,是忙碌的。差不多上午十點的時候,我接到個陌生男人的電話,說是霍霆安排的人,要帶我去相關部門改名字和安排新的戶籍。我從唐家提出來以後就漂泊著的戶口,最後落到了霍家,戶口本上屬於我的那一頁,林溪,也變成了我的曾用名。我現在的大名,霍東毓。
新的身份證辦下來最快也要一周,所以這段時間我還是自由的,霍霆那一晚從我這裏沒有要到他想要的答案之後,就不太親近我了,不知道是不是對林美月失望,連帶對我也不喜歡了的緣故。
百無聊賴的我,繼續開始了拿著自拍神器和旅遊手冊四處晃蕩的日子,天氣不好的時候,我也不樂意呆在家裏,不知道為什麽,我總覺得在霍宅那個冰冷冷的地方,我沒有家的感覺。這天有些陰陰的,我拿了錢包,想去逛逛商場,給兒子買點東西,也給霍夫人選一個禮物。
那天霍夫人送了一個血玉鐲子給我,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心甘情願的,但我拿了她的東西,總有點忐忑的,所以,總覺得還是還回去一個禮物比較好。雖然他們一再告誡我不要靠近霍夫人,但骨子裏我把自己當做林溪之外的外人,我心理上不覺得自己跟誰是一個陣線,當然,經曆了張莉如那樣的事,我也不會傻傻的真的去對霍夫人投誠。所以,我覺得我要做的是應該保持中立,誰也不招惹,誰也不得罪。
另外,又要周末了,我要找機會去看我兒子,霍東雲不帶我去,我就磨霍東怡帶我去。我想,做了母親的人都會跟我一樣,看到自家的孩子就會覺得可愛漂亮,就會想要買很多很多漂亮衣服給他穿。我隻是個普通的母親,我也不例外。
所以,抱著給霍夫人買禮物和給孩子買衣服的目的,我就到商場來了。
我先進去了童裝店,一想到我的兒子,我心情愉悅,看什麽都覺得好看,很快便搜羅了一大堆,我盡力的壓製,才在自己能拎得動的範圍內,少買了自己覺得最好的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