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孩子就這樣又被人接回到了一年前的福利院裏。江丞以為,此是就告一段落了。
一周之後,江丞的秘書接到電話,說是有關那孩子的交接手續,有些法律方麵的文書還沒辦完,院方想聯絡之前那對養父母,可是得到的回複卻是他們已經出國,而且他們聲稱已經將有關於那孩子的一切事務委托都給律師了,因此不會在為此事出麵。無奈之下,院方隻得聯係江丞。本來福利院法務部負責人說可以帶上相關資料來律師樓找江丞簽字,可是,江丞突然想起那天在法庭外看到那個男孩兒的眼神,心裏有些觸動。於是他讓秘書轉告對方,他將會在明天下午親自去福利院簽字。
在去福利院之前,他還特地去買了些小孩子的衣服和玩具放在車上。到了那邊,需要簽的文件已經在辦公室準備好了,江丞和法務部的工作人員再三確認了下,確定沒有什麽問題,就簽了字。雙方這才算是正式完成了交接,也算是給這件事畫了一個句號。
江丞簽完了字,院長就派了一個小姑娘,打算把江丞送到門口,誰知,江丞卻提出想去看看那個小男孩兒,院長覺得不解,於是江丞回車上拿出了他帶來的衣服和玩具。
看著江丞手裏的東西,院子也不好拒絕他的好意,又想著對方是位有名的律師,多認識下總是有好處的,於是,院長親自出馬,領著他,來到了這個孩子房裏。
見到了那孩子,院長介紹說,“這孩子叫小竟,但是姓什麽就不得而知了,之前的養父姓周,現在他的名字就叫周竟。”
江丞來到了這件光線不甚明亮的小屋,其他的孩子都在院子裏玩,房裏隻有小竟一個人在,他默默的坐在窗邊,手裏拿著一本已經非常破舊的漫畫書。他的頭發被剪很短,好像福利院的其他男孩子都是這種板寸的發型,可能跟好洗頭有關係。現在的天氣明明已經進入初夏,可他身上穿著一件不合季節的春裝外套,上衣跟褲子還不配套,而且褲子跟衣服都大了,褲腳長出來的部分,已經被踩出了一個洞,胳臂上的袖子也緬了好幾層,可是依然搭在了手腕的地方,所以每隔一段時間,他就要把胳膊高高舉起,好讓袖子往上滑一點,免得妨礙他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