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手機短信聲響了起來,雖然很吃驚,但警察確實是給我發了一條短信,我打開一看,內容如下:“屍骨我們已經找到了,你是第一發現屍體的人,又是你報的警,你有義務配合警方調查!”
看完我就不好了,當時怎麽就沒想到要用公用電話報警呢,他們會不會懷疑是我把人給殺了?然後過了這麽多年,良心發現把屍體挖出來報了警吧?於是我給她回短信:“你們別誤會啊,人不是我殺的,是一個叫樊小兵的人殺的,他住在黃金路X號!”發完短信之後,我就趕緊把手機給關了。
看來是我的失誤了,經過上次的教訓我還是沒學到,手機號碼是用身份證辦的,這次我是在劫難逃了,警察肯定會找上我的,但我又沒犯法,我也不怕。
還沒到下班時間,還真有輛警車停在了公司門口,警燈閃爍,車上下來兩個警察,一男一女。他們一來就問:“王大錘是不是在這裏上班!”
見警察來了,個個都不敢怠慢,趕忙把警察帶到了身邊,還都上來圍觀。兩個警察都英氣逼人的眼睛直視著我,就像我真的犯了什麽錯一樣。我在他們麵前,無所遁形。
那男警問我:“你是叫王大錘嗎?白天是不是你報的警?”
“嗯!”我愣愣的點了點頭,沒想到警察這麽快就找上門來了。到了這個份上,我不承認也不行了。
“我們有話要問你,既然是你報的警,你為什麽躲躲閃閃的?”男警接著問我,語氣嚴厲。
“我沒有躲躲閃閃的,你也看見了我這再上班呢。”我說。
“我們也是公事公辦,請你配合我們調查!”他說。
“好,好,我肯定配合。”我說。
然後那個男警察拿出一個小本子,坐在公司的辦公桌上繼續問我:“你是怎麽發現屍骨的?”
“無意中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