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早上,隊長曾今朝來到辦公室,照例點了一隻煙。他摸著窄窄的下巴,鷹眼一般的看著昨晚命案的報告,隨後他讓凱歌進到辦公室當中。
凱歌知道隊長叫他來的意思,仍然撓撓頭裝作不知情,“隊長,你叫我來,有什麽事情嗎?”
曾今朝將報告拿出來,將煙摁滅,隨後露出微笑:“不錯了嘛,昨晚我休息時候,就聽聞了這起命案。本來我想親臨現場,但我轉念一想,有明誠在,也給你們一個鍛煉的機會。”
“這個,其實……”凱歌撓撓頭,他很想說是江西穆破的案,但是他答應江西穆,將功勞攬在自己身上。
“你呀——”曾今朝笑嗬嗬的說道:“我聽明誠這般吹噓,還不大相信,但看了這份報告,就相信了。案子理順之後再看是相當的簡單,但在當晚一定是迷惑不清。”
“報告?”凱歌撓撓頭,不曾記得自己有寫過。他拿過來,行文很嚴謹、規範,他不一定能在短短一個晚上能寫得出來。但是,報告的最後,落款寫的就是“凱歌”兩個大字。難道他失憶了?不會吧。
他猛然想到一個人,該不會是江西穆。一定是他撰寫了這份報告,署名是“凱歌”,並放在了隊長的辦公室。
曾今朝繼續誇獎道:“不錯不錯,半年不到就能獨立破案了。想當初我像你這樣的年紀時候,可還傻乎乎的,進入部門兩年了才能夠獨立破案。年輕有為呀哈哈!”情不自禁的笑了。
凱歌難為情的跟著笑了笑,心裏卻有苦說不出。明明都是江西穆做的,然而江西穆卻將所有的功勞全部推給了他,江西穆自己又“隱居”在檔案室。
隨後,凱歌試探性的問了一個問題,“你知道檔案室裏,有誰嗎?”
曾今朝愣了一下,“老王呀。你又不是不知道。”
“但是老王快要退休了,是有人接班的。”凱歌停頓了一下,“隊長,你真不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