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七罪仇殺

正文_第四十三章 陷入死角的案情

凱歌急匆匆的衝到會議室門口,喘著粗氣。他停頓了一會兒,說道:“隊長,那些足跡交給蘇台市鑒定後,得出了初步的結果。之後更詳細的得等一段時間。”

曾今朝點點頭,“你先進來,說一下初步的。”

凱歌還沒有來得及喝一口水,就站上講台,放了張圖片,是十二號留下的腳印。

他指著技術處理後的黑底白色腳印,“這裏有兩種腳印,第一種是是球鞋——準確來說是籃球鞋,因為鞋子前掌設計很大,後掌設計很小,中間部分多向腳內側傾斜。隱約看出是喬丹牌子的。從這個腳印來看,鞋子為43碼,結合體育西門視頻中,因為肇事的司機。”

凱歌調出第二個腳印:“第二個是皮鞋的腳印,碼數為41碼,兩者間的距離經過多次測量,保持在50-52厘米之間,那麽身高應為1.65-1.7M之間。之所以是凶手的腳印,因為有些腳印壓在了第一個腳印上麵,是後來者。依然如上次,右腳痕跡淺與左腳。”

江西穆將凶手的記錄下來,而那個右腳痕跡淺與左腳這一信息,與第一次命案一致。凶手到底是怎麽樣的人?

開會結束後,江西穆到技術科找邊江:“那指紋檢測出來沒?”

“我正要跟你說。”邊江將筆記本還給他,“我們在鋒興園的扶手上采集到的指紋,與你筆記本上的指紋都不同,不管是你還是那人。”

江西穆點點頭。這驗證了自己的想法,陽光定然不是凶手。

在上次與陽光的接觸過程當中,他發現陽光十分緊張,更有害怕在其中。他不住的看向別處,就是不願和他對視。這顯然是在逃避。

在想想他那雙鞋,是Nike,陽光一直強調這是安夕教練所送,一整個星期都在穿著。這顯然也是在隱瞞某件事。

聯想足跡鑒定,肇事司機所穿的鞋子為喬丹籃球鞋,身高約1.75—1.8米之間。這應該是個經常打籃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