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邵組長命令道:“沿著兩側的鐵軌去尋找,千萬不能讓他跑了。”
“這裏就是第一凶案現場了!”瑪麗擺了擺手:“那麽問題就來了,凶手如何在短短的時間之內殺死對方,並且掏光對方的內髒與雙眼,而且下雨天,沒有留下絲毫腳印的呢?”
我雖然沒有上過警校,也不曾係統的學習過理論知識,但我從小長在監獄,唯一學到的便是各種犯罪技巧,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如果你想抓到罪犯,首先你把自己看成是罪犯。刑警們把這一條叫做犯罪模擬。
此刻,在我的提議下,有些警察已經開始躍躍欲試了。此番的模擬有兩個要點,其一,如何做到不在泥濘的地麵留下自己的腳印。其二,如何做到將內髒掏空而地上卻沒有絲毫的痕跡。
血液可以被雨水衝走,可內髒的碎屑殘渣不會。
有警察開始了自己的現場模擬,我們在一旁觀看。這是一名年輕的年輕的警察,他手指扣住了鐵絲網的縫隙,同時雙腳不停的瞪踩在鐵絲網上,希望能夠從鐵絲網上平移到現場。可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鐵絲網之間的縫隙狹窄,勉強容納幾根手指進入,想要使上力氣是不可能的事情。
況且鞋子是不可能進入的,除非這個人沒有穿鞋。而且,如何能夠做到在鐵絲網上掏空屍體的內髒並且不留下痕跡呢?這個人要用雙腳撐住自己的身體,這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
也有人嚐試利用石子鋪路,可依舊會留下石頭的痕跡,有人開始覺得屍體並不是在鐵絲網上被掏空的,而是先被掏空後放到鐵絲網上的……
“不用試了。”我對著眾人說道:“如果能找到那個流浪漢,我們就能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了。”
“你有什麽想法?”邵組長問我說道。
“等明天。”我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