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013號凶案密檔

正文_第244章 二十年前和七年前

世界上的確有兩種人生活在黑暗中,一種人是罪犯,一種人是臥底。隻不過兩者的區別在於,一種人享受黑暗,一種人裝作享受黑暗。而當警察的人都知道,一旦作為臥底之後,自己之前所擁有的一切都要拋棄。

身份,朋友,甚至是自己的家庭,都要拋棄。而且,一旦選擇做臥底之後,打死也不能和家裏聯係,這是命令,也是規矩。有軟肋,就有把柄。有把柄,就沒有辦法繼續當臥底。而臥底犧牲之後,他的名字不會出現,他的功績無人知道。

因為警察犧牲了,他的家人還在。為了讓其餘的警察不敢繼續再當臥底,罪犯會無所不用其極的對付犧牲警察的家人。上至八十歲的母親,下到幾歲的孩子,統統都不會放過。這樣,就能威懾其餘的臥底,讓他們早早放棄。

如果我的父母真的是警察臥底的話,那麽為了不讓我受到牽連,把我丟棄在監獄門口,並且偽造出一個罪犯父親來混淆罪犯的視聽,這並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而這也就能夠解釋,為什麽青城監獄根本就沒有我父親的原因。

可如果是這樣的話,二十年過去了,我父母現在是什麽情況?想到了這裏,我的心一沉,作為一名臥底,五年的臥底常見,十年的不常見,二十年的就更是鳳毛麟角了。如果我的父母恢複了警察身份,一定會來找我。

可二十年都過去了,我依舊沒有父母的一丁點兒消息,這也就是說,凶多吉少。

我閉上了眼睛,深呼吸著,我沒有想到,自己換來的竟然是自己父母很可能已經犧牲的信息。可如果他們真的犧牲了,為了保護家人,也一定沒有召開追悼會,甚至大多數人根本就不知道這兩個人是警察。

在當初緊急情況下被扔到監獄的我,自然也沒有人知道我是警察的孩子。那麽,一定要詢問更高級別的領導,才有可能知道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隻是造化弄人,如果此刻我還是特別行動小組的一員,我就能托邵組長幫我問問部~長,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