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集體
一名軍人,首先就必須具有集體觀念,團結一致,服從集體的領導,集體的命令。
其實集體是一種組織形式團體,具擁有一定的活動範圍,共同的經濟基礎、思想基礎、政治目的和共同的社會利益。
集體是一種組織形式團體,具擁有一定的活動範圍,共同的經濟基礎、思想基礎、政治目的和共同的社會利益。
分社會性質團體和國家機構性質的團體。社會性質團體像一個黨派,一個班級,一個隊伍,一個民族。
國家機構性質的團體是一種所有製形式,像一個村集體,一個工廠集體,一個教育機構,一個醫院,一個銀行,一個縣政府,一個電力集團,一個部隊等。
在這種組織形式中,其組織成員的結合對群體和個人都有意義,擁有共同價值、共同活動目的和任務。其人際關係對個人有意義、對社會有價值。
從人類曆史的發展來看,群體是從部落的一部分家庭產生的。但是,並非任何群體都是集體,隻有具有高度團結、高水平的整合能力、有集體主義傾向並且有高度組織能力的群體才能稱為集體。
因此,一個班級、一個生產單位產生之後,需要經過一定的發展時期才能成為一個集體。由此可見,集體是群體的一種,是群體發展的高級階段。
蘇聯社會心理學家大都認為,集體是分階段發展形成起來的。目前,在蘇聯社會心理學中存在著幾種有關集體發展的模式。最流行的一種模式包含在彼德羅夫斯基提出的"群體積極性分層概念"之中。
這種理論把群體看成是由3個層次構成的。每個層次有一定的原則,依據這些原則建立群體成員間的關係。
在第一個層次上,人際關係是建立在直接接觸、情感聯係基礎上的比較表麵的關係,如好感和反感、群體的相容、動作的協調、接觸的難易、趣味是否相投、受暗示性大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