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去分局那邊徐若卉沒有跟著我,畢竟那方駱琳遠來是客,徐若卉怎麽著也要盡下地主之誼才是。
至於兔子魑,我一個男人總是抱隻兔子也不太好,所以也給徐若卉照看。
到了分局這邊,我打了電話,還是林誌能親自來接我,他好像不想更多人知道“鬼偷車”的事兒。
去了林誌能的辦公室,王俊輝和林森都在,打了招呼,林誌能就關好辦公室的門,扔給幾張A4紙大小的資料,上麵有一張寸照。
照片是一個二十七八的小夥子,職業那一欄顯示是無業,是否受過處罰一欄,寫著他三次因偷盜電動車入獄,最長的一次做了三年的大牢。
最短的一次也有半年。
我立刻有些明白了,反問林誌能和王俊輝:“難不成這個人已經死了,你們覺得這個人變成的鬼,就是那個偷車鬼?”
林誌能和王俊輝同時點頭,然後由林誌能告訴我:“剛才王先生告訴我,鬼死後不會無緣無故去做某些人,包括偷電動車,所以他建議我去查縣城的一些命案,或者死去的人中,有沒有之前是做過偷車賊的。”
“我們先從我們局裏有過案底的人查起,很快就找到了他,他是一個多月前在縣城一個大廈爬窗偷盜的時候,意外墜樓而死的,當時縣城和市報紙上對這事兒還進行了報道。”
“我們對比過他的資料,他的身高和比那個鬼的稍微低一些,可那鬼是踮著腳尖的,所以除去那點高度,他背影的所有體貌特征都是相同的,最主要的,那偷車賊穿的衣服,正是那個賊在一個多月墜樓身亡的時候穿的那一身。”
我點了下頭,我沒想到他們這麽快就把嫌疑人,不對,是嫌疑鬼的身份給查清楚了。
如此說來我也知道他們要讓我做什麽了,我這裏有嫌疑的人生月,雖然八字少了兩個字,可勉強也的卜算出一寫東西。